盡管各級政府和部門對醫療廢物處理比較重視,但想在地區增加處置單位的個數,進行分散處置,這樣處置水平難以得到保證;同時部分已運行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其管理和運行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其管理和運行相當困難。這些問題主要是因為目前我國的醫療廢物管理操作性不強、安全性不夠,且沒有建立起全過程監管體系。對比現狀和處置目標與任務,本文將目前中國醫療廢物處理中的問題歸納為4個方面,并剖析了其產生的原因。
1、醫療廢物流入生活垃圾的現象比較嚴重
中小醫院和鄉鎮醫院的醫療廢物流失進入生活垃圾,使實際處置量遠小于產生量,某些地區80%以上的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甚至流入社會。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復雜:一是處置設施不夠或其質量不過關,客觀上導致醫療廢物的流失;二是收集體系不完善,無法達到應收盡收,部分處置設施閑置;三是對《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以下簡稱“分類目錄”)理解不清或《分類目錄》本身不夠明確,導致收集人員把部分醫療廢物誤認為生活垃圾而混入其中;四是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沒有納入醫療成本,致使醫療機構主觀上拒交醫療費用。
2、回收利用一次性醫療用品比較普遍
調查發現,一些醫院對一次性器械簡單處理后交給回收企業回收利用或轉手倒賣。醫療廢物去向難以控制。據有關報道,一次性醫療用品經過壓碎處理后,制成塑料袋用于食品外包裝等,如廣東省吳川市八旗塑料回收處理廠的狀況便是如此。
回收利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主要原因市:一則對國家規定禁令認識不一致,《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但醫療機構將醫療廢物不以買賣形式而是直接交給回收利用單位,任何界定尚存在空白;二是原來一些部門政策規定仍在延續,對于回收利用是否視同處置技術的一種沒有澄清;三則經濟利益驅使,不少供應和回收方都愿意進行一次性醫療用品回收。
3、技術路線選擇上存在分歧
一則對《規劃》中的規劃原則、技術路線認識不清;二則由于醫療廢物處置技術路線選擇與規模關系較大,地方對所轄區域的醫療廢物沒有進行深入調查;三則我國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工程實踐少,產業支撐弱,使各地在技術選擇上存在一定困難;另外,目前尚未出臺醫療廢物高溫滅菌處置技術規范,對于醫療廢物與危險廢物合并處理等若干問題也存在一定的爭議。
4、暫時貯存的要求不明確
目前,國家標準規范沒有針對不同的廢物,提出具體分區方案,同時,對廢物的暫時貯存時間、溫度和貯存方式等的界定也比較模糊,忽視暫時貯存的高風險性和重要性;實際操作經驗不足以及對暫時貯存的要求理解不深入。